为规范足球教练课时费管理,保障教练权益,激励专业发展,特制定本规定,明确课时费分级标准与核算流程,确保管理透明;将课时费与教练资质、教学效果挂钩,对高级认证、学员成绩优异者给予上浮,激励提升专业能力;规范支付周期与退费、调课等特殊情况处理,保障劳动报酬权益,通过规范管理、强化激励、权益保障,促进教练队伍稳定与教学质量提升,推动足球培训行业健康发展。
足球教练是青少年足球培养、职业球队建设及足球文化传播的核心力量,其专业能力与工作积极性直接关系到足球运动的发展质量,为规范足球教练课时费的核算、支付与管理,保障教练合法权益,激发教练工作热情,同时促进俱乐部、培训机构等用人单位(以下简称“用人单位”)的规范化运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体育法》及相关行业惯例,制定本管理规定,本规定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/劳务关系的足球教练(含全职、兼职、临时教练),涵盖青训教练、职业队教练、校园足球教练及社会足球培训机构教练等场景。
适用范围
- 主体范围: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、劳务协议或口头约定的足球教练,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教练、体能教练、守门员教练、战术分析师等专职及兼职教练。
- 场景范围:常规训练课、赛前集训课、一对一私教课、青少年夏令营/冬令营、校园足球推广课、职业队比赛日备战课等与教练职责直接相关的教学活动。
- 地域范围:用人单位在国内(含港澳台地区)及境外组织的所有足球教学及相关活动。
课时费构成与标准
课时费由“基本课时费”和“绩效课时费”两部分构成,特殊情况下可增设“特殊津贴”,具体标准需结合教练级别、课时类型、学员水平、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,用人单位需制定明确的课时费等级表并向教练公示。
(一)基本课时费
基本课时费是教练完成规定教学任务的基础报酬,根据以下维度分级设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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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练级别:
- 初级教练(持有D级教练员证书或1年以下执教经验):80-150元/课时(45分钟,下同);
- 中级教练(持有C级教练员证书或1-3年执教经验):150-250元/课时;
- 高级教练(持有B级及以上教练员证书或3年以上执教经验):250-400元/课时;
- 精英教练(职业队一线队教练、国青队/国奥队教练或具备职业联赛执教经验):400-800元/课时。
注:教练级别以证书及用人单位考核结果为准,新入职教练试用期可按初级标准下浮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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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时类型:
- 集体课(10人及以上):按上述标准100%执行;
- 小组课(5-9人):按标准的120%执行(因需兼顾更多学员注意力);
- 一对一私教课:按标准的150%-200%执行(根据学员水平及市场需求调整);
- 集训课(每日课时≥2节):第2节起按标准的10%上浮,第3节起再上浮10%(鼓励承担高强度集训任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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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域差异:
- 一线城市(北上广深):基准标准上浮10%-20%;
- 二线城市(省会、计划单列市):基准标准执行;
- 三线及以下城市:基准标准下浮10%-20%(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调整)。
(二)绩效课时费
绩效课时费与教学效果、学员进步、团队成绩等挂钩,旨在激励教练提升教学质量,占比不超过基本课时费的30%,具体考核指标及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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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教练:
- 学员考级通过率(如足协青少年等级考试):每超过目标率5%,奖励基本课时费的5%;
- 比赛成绩(如青少年联赛、校园足球赛):获市级冠军奖励10%,省级冠军奖励15%,全国冠军奖励20%;
- 学员输送率(向职业队/高水平院校输送):每输送1名学员,奖励500-2000元(根据输送级别确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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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队教练:
- 比赛胜率:赛季胜率每超过目标5%,奖励基本课时费的8%;
- 球员进步率(如年轻球员出场时间、技术指标提升):核心球员进步率达80%以上,奖励基本课时费的10%;
- 保级/夺冠任务:完成保级目标奖励15%,夺冠奖励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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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培训机构教练:
- 学员续费率:续费率≥90%奖励5%,≥95%奖励10%;
- 家长满意度评分(满分10分):≥9分奖励5%,≥9.5分奖励10%。
(三)特殊津贴
- 环境津贴:在高温(35℃以上)、严寒(-10℃以下)或高海拔(2000米以上)地区授课,按基本课时费的10%-20%发放;
- 课时津贴:每日授课超过4课时,超出部分按基本课时费的15%上浮;夜间授课(22:00后)按20%上浮;
- 交通津贴:跨区授课(单程通勤时间≥1小时)或异地集训,实报实销交通费用或发放50-100元/天交通补贴。
课时核算与支付管理
(一)课时核算
- 课时计算标准:45分钟为1标准课时,不足45分钟按1课时计算,超过45分钟不足90分钟按2课时计算(特殊情况如临时加课需双方确认)。
- 课时确认流程:
- 教练需在授课后24小时内通过指定系统(如钉钉、俱乐部管理系统)提交课时记录,包括授课时间、地点、学员名单、教学内容;
- 学员/助教需在48小时内确认课时,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确认;
-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每周汇总课时记录,与教练核对无误后,于每月5日前生成《课时结算表》。
(二)支付规则
- 支付周期:月薪制教练课时费与当月基本工资合并发放,于次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;兼职/临时教练课时费按周/月结算,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。
- 支付凭证:用人单位需向教练提供工资条或课时费明细单,注明基本课时费、绩效课时费、津贴、扣款等项目。
- 扣款规则:
- 教师迟到/早退(15分钟内):扣减当课时的10%;30分钟以上:按旷工处理,扣减当日全部课时;
- 无故取消课程(未提前24小时通知):扣减当课时的20%,并需在3日内安排补课;
- 教学事故(如因教练失误导致学员受伤):视情节严重扣减绩效课时费10%-50%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监督与争议解决
- 公示机制:用人单位需在内部公示课时费标准、核算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,教练可通过员工群、意见箱等渠道反馈问题。
- 监督检查: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对课时费发放情况进行自查,确保无拖欠、克扣;教练可对课时记录提出异议,用人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。
- 争议解决:教练与用人单位因课时费发生争议时,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

